游泳池设备及游泳池使用和管理一般规定要求
发布时间:2014-01-17 09:37:55 点击次数:
1、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应有卫生防疫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等出具的开放使用认可证明。管理操作人员应有培训上岗合格证。
2、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水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3、游泳和游乐人员应有健康合格证明。
4、教育游泳人员入池游泳或游乐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泳前应使用卫生间和淋浴;
(2)应按洗净设施的顺序逐一通过,不得跳跃通过;
(3)严禁在池内使用肥皂、香波和合成洗涤剂。
5、应定期检查加热器和管道内军团菌含量。
6、池水净化设施承包商应提供系统运行状态图和管理方案,并对净化系统进行调试。
7、池水净化设备(循环水泵、过滤器、加药和消毒设备、水加热器、控制仪表等)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8、池水宜24小时连续循环净化处理。当不能连续运行时,应在每日泳池开放前及停止开放后,将池水分别循环净化处理一次。
9、竞赛游泳池的循环水净化系统,在进行游泳竞赛时应停止运行。
10、每日的工作记录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天气情况:晴、阴、雨、风力、风向、气温、湿度;
(2)开放场次:每场时间、每场游泳人数;
(3)水质变化:每场池水的PH值、余氯、浊度、色度。